教務主任:呂政原主任 一、秉承校長之命主持全校教務事宜。 二、擬定教務處各項章則、工作計劃、行事曆,及執行、考核、研究事項。 三、輔導本處各組應辦事項、主持或出席有關會議。 四、分配教師擔任課務事宜。 五、查巡各班教學(缺課、代課或補課)情形及教師授課、查堂、考核事項。 六、審查各科補充教材及教學資料。 七、策劃及督導教學環境布置。 八、審查教學進度及抽查各科作業。 九、統籌教科書選編統計採購分發等事項。 十、計畫校務會議、彙編學校行事曆、校務計畫。 十一、辦理週三下午教職員進修增能及教師行動研究事宜。 十二、推展師生閱讀成長活動、建構學習型組織。 十三、科學教育計劃案落實推展事宜。 十四、藝文展演活動之推展。 十五、督導推動語文、科展、教學媒體及優異教學設計等競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