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國防部111年「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」活動報名簡章(如附件),請參閱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0年12月22日臺教學(六)字第1100174003號函據國防部110年12月15日國政文心字第11002920631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:
(一)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15日(星期二)前免備文(郵戳為憑)逕以掛號寄送本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楊宗敏課督收。
(二)參加教師資格:由本府遴選推薦所轄(具有中華民國國籍)並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、小學教師至多2員,並附上教授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佐證資料連同簡章附件備齊寄送,以利後續報部複審。